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皖芜)文综催字〔2025〕F-10号
李洪魁(公民身份号码:231084****0311):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9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芜)文综罚字〔2025〕F-10号),要求你依法履行没收违法所得叁仟玖佰元(人民币3900元),罚款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没收违法所得叁仟玖佰元(人民币3900元),罚款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缴纳因逾期不缴纳罚款产生的加处罚款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市分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魔性论坛
2025年12月2日

